2014青島園博會第三批門票銷售指定代理商征集
一、項目名稱
2014青島園博會第三批門票銷售指定代理商征集。
二、征集對象
在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擁有較強經(jīng)濟實力和經(jīng)營能力,有意成為2014青島園博會門票銷售代理企業(yè)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以下簡稱“應征人”)。
三、應征條件
(一)應征人必須是在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事業(yè)單位法人、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合法社會組織(評審時須提供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二)企業(yè)單位的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或等值外幣;
(三)應征人須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社會形象;
(四)應征人應具備較強的市場營銷能力,且必須滿足青島世園局在門票代理銷售方面的具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組織保證、銷售渠道、宣傳推廣、客戶服務等;
(五)應征人承諾嚴格按照青島世園局制定的銷售政策及規(guī)則開展門票代理銷售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公告。青島世園局于2014年4月20日發(fā)布本征集公告。
(二)報名。凡有意參與的應征人,請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編寫應征文件,并于2014年4月25日前提交青島世園局(若郵寄以當?shù)剜]戳為準),青島世園局有權拒絕接受逾期提交的應征文件。
(三)初審。青島世園局根據(jù)應征條件和應征文件對應征人進行資格審核。
(四)評審。青島世園局組織專家評審會,對應征人進行綜合評審,確定中選單位或組織。
(五)公示。青島世園局與中選單位或組織簽訂合作協(xié)議后,正式發(fā)布第三批門票銷售指定代理商名單。
五、應征人的承諾與保證
(一)應征人承諾并保證其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且不存在任何隱瞞。應征人承擔因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可能導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應征人承諾并保證,無論是否能夠應征成功并最終成為青島世園會門票銷售指定代理商,都不會泄漏任何青島世園局認為將對本次征集活動產(chǎn)生實質影響的保密性信息,不會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對是否響應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參加青島世園會第三批門票銷售指定代理商征集活動進行宣傳,不會明示或者暗示與青島世園局門票銷售計劃之間存在任何關聯(lián),特別是不能使用任何青島世園會的標識和口號等進行市場營銷活動。
(三)應征人承諾并保證,若其違反承諾義務,青島世園局有權單方面取消其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的資格,并且青島世園局有權追究應征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應征文件要求
應征人應保證應征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完整性,并對提交全部資料做出實質性響應。
應征人提交的所有應征文件,青島世園局均不予退還。青島世園局將僅為門票銷售指定代理商征集的目的,使用應征人在應征文件和征集活動中所提供的全部信息。青島世園局將按照保護其自身信息的合理的謹慎程度保護應征人的此類信息。應征人在提交應征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更改或撤回其應征文件,但必須經(jīng)其授權代表簽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青島世園局。應征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不得更改與撤回應征文件。
七、應征費用
應征人參加應征活動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由應征人自行承擔。
八、青島世園局的權利保留
青島世園局在本次征集活動中保留下述權利:
(一)對本征集公告的內(nèi)容進行修改和補充;
(二)變更本次征集活動的時間安排;
(三)在任何時間,接受或拒絕任何應征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動,并不承擔任何責任,且無需向應征人解釋原因;
(四)對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最終解釋權。
若發(fā)生上述變更,青島世園局應以適當方式及時予以通知。
九、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qū)松嶺路391號青島世界園藝博覽局商業(yè)服務部。
郵政編碼:266000
聯(lián)系電話:(86-532)58703265
電子郵箱:ticketing@qingdaoexpo2014.org
聯(lián)系時間:每周一至周六9:00-12:00、14:00-17:00。
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以青島世園局實際通知為準。
更多關于2014青島園博會的資訊,請查看下方相關新聞!
溫馨提醒:本網(wǎng)站屬于信息交流平臺,倡導誠信合作、互惠共贏!為保證您的利益,建議經(jīng)銷商朋友與廠家合作前,認真考察公司資質誠信及綜合實力,以免造成損失!
您留言,我回電!幫您快速找到您想了解的產(chǎn)品!
提示:留言后企業(yè)會在24小時內(nèi)與您聯(lián)系!
- *姓名:
- *聯(lián)系電話:
- *留言內(nèi)容:
-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