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東盟博覽會即將開始,昨天是布展的天,趕快抓緊時間奔赴現(xiàn)場布展吧。
一、布展和撤展時間
布展時間:2013年8月28日-9月1日(其中:8月28-31日08:30-18:00;9月1日08:30-24:00;9月1日24:00封館。)撤展時間:2013年9月6日17:30-24:00;2013年9月7日08:30-18:00。
二、特裝展位布展規(guī)定
1、請于2013年8月5日前將以下特裝布展申報材料提交至展覽管理和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771-5813303、5813012):
《凈地展位裝修申請表》,一式兩份;展位設計施工方案:包括平面圖、正立面、側(cè)立面圖、彩色立體效果圖、電路示意圖,展臺規(guī)劃說明及特裝材料技術數(shù)據(jù),一式兩份。
2、特裝展位場地清潔各特裝展位參展商或參展商委托的布展單位,須在進場布展前向展覽管理和客戶服務中心繳納特裝展位場地清潔押金。撤展時將本展位內(nèi)屬本單位帶入的所有物品(包括展示品、裝修、裝飾、地毯等用材)全部清理運離展館,且在拆除、運輸過程中不準損壞展館場地及設施。撤展期間(即2013年9月6日17:30-24:00;9月7日08:30-18:00)向展覽管理和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押金退還手續(xù)。經(jīng)檢查確認合格的,予以退還押金;如展位內(nèi)仍留有廢棄物品,該押金將用作清潔費用,不予退還。
押金收取標準:每36平方米收取人民幣1000元,不足36平方米按36平方米計算。
3、特裝展位施工不準在現(xiàn)場使用切割機、電鋸,不準在現(xiàn)場噴漆。如涉及電氣安裝,施工單位須具有電氣安裝資質(zhì),電工和焊工須持有效操作證,憑有效證件到展覽管理和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施工動火手續(xù),手續(xù)完備后,在指定地點施工。
4、特裝展位施工不允許遮擋或覆蓋展館的照明電箱、動力電箱、電話配線箱。如確需遮擋,報展覽管理和客戶服務中心審批,但須留出寬0。6米的進入通道,并留有足夠的箱前操作間距。
5、各特裝展位參展商或設計施工單位進場布展前須簽訂安全保證書,若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因設計和布展質(zhì)量問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該安全承諾單位承擔一切責任。
6、對已通過審批確定的展位設計施工方案,一律不準自行更改;如確需更改的,須經(jīng)展覽管理和客戶服務中心審批同意。
7、布展完成后,特裝展位須經(jīng)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其他相關規(guī)定
1、各展位施工人員須憑有效施工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布展及撤展。
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放射性危險品進館,參展單位如有特殊需要,必須事先向安保辦公室提供詳細資料,經(jīng)安保辦公室批準后,方可放在指定地點。
3、展位承重不準超出本展廳的地面負荷參數(shù);展品及裝飾物垂直投影不準超出所承租的展位范圍;展位搭建最高點不準超過6。5米;且超過4。5米的面積不準超過展位總面積的三分之二(注:1-15號展廳館內(nèi)靠墻展位最高點不準超過4。5米)。
4、不準擅自拆改、增減、損壞、污損原有建筑物和各項固定設備。所有地面墻面及標準展位的展板不準敲釘、打洞。館內(nèi)運輸請使用橡膠輪或尼龍輪的手推車。
5、不準擅自移出展位內(nèi)配備的展具、電器等租賃設備。
6、必須嚴格遵守《展館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詳見第六章第三款),對消防管理部門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須立即執(zhí)行。
7、必須嚴格執(zhí)行《展館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詳見第六章第四款),自覺遵守安全用電操作規(guī)程。
8、標準展位的搭建與改建統(tǒng)一由第十屆博覽會標準展位搭建服務商負責。如有展位改建、展具租賃、電力接駁等需求,須向博覽會標準展位搭建服務商申請辦理相關手續(xù)。
展覽管理和客戶服務中心為博覽會布展施工的監(jiān)管機構,對各展位的布展施工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管理,并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