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描述
【產(chǎn)品說明】:
4.2%高氯·甲維鹽-暝鉆特-泰禾化工
總有效成分含量:4.2%
高效氯氰菊酯含量:4%
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含量:0.2%
劑型:乳油
凈含量:300ml
產(chǎn)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和高效氯氰菊酯配制而成。具有胃毒和觸殺作用。害蟲在接觸藥劑后停止取食,藥劑可穿透作物表皮,在細胞間形成貯存層,有二次死蟲現(xiàn)象。
使用技術(shù)要求:
1、防治夜蛾類害蟲應掌握用藥時機,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齡幼蟲分散為害前用藥防效理想。2、噴藥時間應選擇在傍晚夜蛾類害蟲活動頻繁時進行,效果。
注意事項:
1.每季作物多使用3次,間隔期5天。藥液及其廢液不得污染各類水域、土壤等環(huán)境。2.配藥和施藥時,應穿防護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膠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膚和眼睛,施藥完畢后應及時換洗衣物,洗凈手、臉和被污染的皮膚。3.施藥前、后要清洗噴藥器械,洗滌后的廢水不應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藥液應密封后妥善放置。4.開啟封口應小心藥液濺出,廢棄瓶子應沖洗壓扁后深埋或由生產(chǎn)企業(yè)回收處理。5.本品對蜜蜂、魚類等水生生物、家蠶有毒,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開花植物花期、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遠離水產(chǎn)養(yǎng)殖區(qū)施藥,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6.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以延緩抗性產(chǎn)生。7.本品不能與石硫合劑和波爾多液等強堿性物質(zhì)混用。8、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止接觸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癥狀為瞳孔放大,行動失調(diào),肌肉顫抖,嚴重時導致嘔吐。本品如誤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沖洗15分鐘,仍有不適應立即就醫(yī);如接觸皮膚,立即用清水沖洗并換洗衣物;如誤服立即送醫(yī)院對癥下藥,并給患者服用吐根糖漿或麻黃素,但勿給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東西。搶救時避免給患者使用增強γ-氨基丁酸活性的藥液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儲存和運輸方法:
本品貯存應注意陰涼、干燥、通風,遠離火源,不能與食品、飲料、糧食、飼料等物品同貯同運。遠離兒童及家畜,并加鎖保存,以免誤服。避免與皮膚、眼睛接觸。裝卸運輸時注意檢查包裝是否密封完整,輕拿輕放,不可倒置。